一、拟招生人数
2025年资产评估MV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9人。(学校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仅为定向就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三、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四、初试参考书目
科目一到科目三为国家统一考试,科目四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编《资产评估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年版。
五、复试科目
1.资产评估学综合(现场作答);
2.资产评估学综合知识与能力(综合考核);
3.英语(综合考核)、
六、复试参考书目
1.杨淑娥主编《财务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5年版。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编《资产评估基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年版。
七、学制学费
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4.5年。授课时间一般为双休日。原则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授课。授课地点由学校统筹安排。
学费:2.5年共15.8万元人民币(最终收费标准以上海市物价局备案为准)。
八、注意事项
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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